当前位置:首页 > 组织机构
宣教民族委员会
2017-12-01 17:19 来源:政协崇信县委员会 【字体:    

    主    任:郑显周 

     主要职责:学习、宣传、贯彻统一战线和各项民族、宗教政策,切实履行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职能;组织委员和有关人士就民族地区的经济教育、文化等事业的发展开展调研、座谈、视察、评议、咨询服务协调活动,提出意见建议,及时反映社情民意;草拟宣教民族等方面的文件、材料;协助做好政协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;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宣传爱国主义和“政治上团结合作,信仰上互相尊重”的原则,协调关系,化解矛盾,促进各宗教团体同有关部门之间以及宗教团体内部的团结,调动广大宗教界人士的积极因素,为经济建设贡献力量;根据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决议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及时总结工作,根据需要向主席会议、常委会议报告工作;负责本委员会的内务管理、做好文件、资料的保管和建档工作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的事项。